观焦点:东宝生物: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21 17:21:00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资料图片)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与通辽市蒙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本次公司与通辽市蒙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宝生物”)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及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

要的。蒙宝生物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是公司重要的优质骨粒基地,有利于提高

公司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优质原料供给,上述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与通辽市蒙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证照、诚信情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执业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本次续聘公

司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德步

              任   斌

             额尔敦陶克涛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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